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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土壤有机监测委托分析招标的公告

作者:西藏环保网时间:2024-06-12 14:20 次浏览

信息摘要:

我中心于2024年5月16日—5月24日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发布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土壤有机监测委托分析招标公告》,截止期满因投标情况未...

我中心于2024年5月16日—5月24日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发布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土壤有机监测委托分析招标公告》,截止期满因投标情况未满足开标要求,现再次发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土壤有机监测委托分析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土壤有机指标监测委托分析

二、项目预算

预算费用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000.00)。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方法,完成188个土壤样品中有机氯农药和多环芳烃的实验室分析,按规定时间向采购方出具监测报告,服务方对其所出具的监测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精准性负责。

四、服务时间

根据国家网土壤监测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服务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9月10日。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具备委托项目有机氯农药《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和多环芳烃《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84—2016)两项推荐方法国家级资质认定(CMA)的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室

七、开标及评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详见评分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的3家及以上投标技术服务单位,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新村南街东

项目联系人:夏鹏超

联系方式:13989000413

九、质疑、投诉方式

1.投标单位认为邀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本邀请函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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